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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兖州区“三化”并举做好“水”文章 释放“水”活力
发布日期:2024-09-06 11:17 浏览次数: 字号:[ ]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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济宁市兖州区高度重视水污染防治工作,立足自身工作职责,结合黄河流域、南四湖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和高质量发展工作,以确保出境断面水质稳定达标为核心,六向发力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,实现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。截至目前,泗河兖州南大桥国控断面、洸府河东石佛国控断面年均值为地表水Ⅲ类水质,达到考核要求;蓼沟河327国道省控断面年均值为地表水Ⅱ类水质,优于考核要求;城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始终保持100%。

一、制度化推进,夯实治水根基。一是压实责任。为进一步提升河流水质,印发实施《济宁市兖州区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实施方案》《济宁市兖州区2024年度汛期河湖水质超标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工作方案》等一系列文件,全面安排部署落实“一河一专班”和“断面包保责任制”,对3个国、省控断面全部实行领导包保。区委、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巡河,各级河长不断加大重点河流、重点区域巡查力度,细化巡查内容,今年以来,先后开展了冬春季、夏季、汛期水质提升保障行动,累计排查水质隐患问题695个,均已完成整改。二是加强联动。强化与兄弟县市区工作交流,建立信息共享沟通机制,推动跨区域汛期联动协作;强化与综合执法、住建、水务、农业农村等部门的协同配合,按职责配合推进雨污分流、生活污水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工作。三是强化排查。以河流水质提升为工作重心,加强河流生态环境问题巡查整改,全力解决河流沟塘存在植物秸秆、生活垃圾随意丢弃导致的水体污染、河道淤塞、排灌不畅等环境问题,切实抓好水质保障工作。

二、系统化监管,抓实治水关键。一是规范入河排污口设置。建立健全入河排污口动态排查、规范整治、科学监管和全方位保障的长效管理机制,对全区22个排污(水)口(动态调整)进行分类、分行业监管,严厉打击偷排直排、超标排污、私设排污口等违法行为,实现“受纳水体—排污口—排污通道—排污单位”全链条管理。二是全面加强河流水质监测。建成地表水全覆盖监测体系,现有1个国控在线监测点位、1个省级在线监控点位、2个省质量点水质自动监测站、2个市级水质自动监测站、11个区级水质自动监测站,构建完善17个水质自动站组成的监测监控体系,实现入境断面、出境断面、重点区域全覆盖。三是加强工业企业监管。提高环境执法能力,对破坏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、监测数据造假、不正常使用水污染物处理设施,或者未经批准拆除、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等环境违法行为严厉打击查处。

三、项目化治理,提升治水品质。一是精细化统筹水治理项目。推进污水、供水、排水、净水、补水“五管齐下”,加快构建水资源高效配置新格局,着力打造“一城活水、满城清水”的城市水系。2023年,新建颜店新城污水处理厂并投入使用,先后实施大安河引调水工程、花海彩田湿地改造工程和颜店新城污水处理厂尾水净化项目,有效削减污染物,保障南水北调东线工程调水水质,提升了全区水质情况与人居环境。2024年实施龙湖湿地提升改造项目和新建大雨住人工湿地,积极推进水环境系统治理。二是清单化推进基础设施提标。济宁市兖州区按照“因地制宜、分类施策,系统推进、重点突破,绿色低碳、循环利用,政府主导、市场运作”的原则,完成“两个清零、一个提标”任务目标。2022年提前完成全区70条61.9公里城区道路的雨污分流改造任务,2023年完成27个老旧小区、39个合流制建筑小区的雨污分流改造任务;开展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排查整治,建台账,实行销号管理,完善长效管理机制;3座污水处厂提标改造项目均按期完成。三是常态化推动生态补偿落地落实。全面推进流域联防联控机制,完成与任城区、高新区、邹城市、曲阜市以及泰安市宁阳县协议签订,确保上下游共享共治,共同应对解决水生态环境各类问题。积极开展流域上下游生态补偿,签订了7个市内、2个跨市共9个断面协议,推进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。